万福节(1 / 3)

雪满云中道 落落乌 2567 字 9个月前

若要追溯至一百年前的西北,大概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

水深火热。

那时的西北,正处于极其暴虐的犬戎王庭的统治下。在那之前,伊卢单于弑父自立,建立了奴隶制的单于国,首次统一了北方草原。

然而这位来自中亚大陆的征服者似乎并不认为自己统治下的老百姓是人。生性残暴的他甚至经常考虑把这些占地方的家伙都杀掉,然后把土地用来放牧和练兵。

直到上梁的兵马来到了这片美丽的土地。

可以说,当年都护府的重建,不止是宋征的愿望,更是上梁皇室和西北百姓的夙愿。这个道理从如今云中郡的歌舞升平中就可窥见。

不过,在歌舞升平的表象之外,城南的云中都护府内却在上演着一出鸡飞狗跳的闹剧。

“高炜!你成心找死啊?”宋涔气急败坏地将肩上的土蚕抖落。

她是最不喜这样的蚕虫近身的,偏偏高炜这家伙最爱用这样的方式捉弄她。

宋涔猛地转身,那人则熟练地闪身从她肘弯下躲开:“欸,我说你下次能不能换个招儿啊,这招早没用啦!”

捏着嗓子挑衅之人,便是戊己校尉高良之子,高炜。

宋涔自认,这样欠揍的人,除了高炜,她长这么大没再遇见第二个。她闭眼强自忍耐了一下,实在忍不了,弯腰捡起块石头朝他砸过去。

这两人从小到大便不对付。宋涔瞧不上高炜胸无点墨,高炜也觉得宋涔狂妄自大。

可以说,只要有这二位同时在,都护府里就从没有消停的时候。

“伯父!高炜他又欺负我!”高炜打闹之时背身撞上闻声赶来的高良,宋涔先他一步看见高良,于是立即使出惯用的手段先发制人。

在高良面前装乖,向来是她对付高炜最有力的武器。

果不其然,她话音未落,高炜背上就已挨上高良结结实实的一棍子。他拔腿就跑,还没走出两步,腿上就又挨了一下,沉闷的声响吓得宋涔都后退了两步。

“你再给我跑!信不信老子打断你的腿?”这一声用力的怒吼让高良脖子上的青筋都骤然暴起。平心而论,高良的脾气其实并不差,但他的怒火却总是能被高炜瞬间点燃。对于自己这个儿子,怒其不争,恨其不志,用在高良身上恐怕最贴切不过。

高炜这个典型的轻浮纨绔,平日里除了会些舞刀弄枪的小把戏,最常做的事,便是寻花觅柳,纵情声色。这让戎马一生、兢兢业业的高良常常头疼不已,可是试尽了所有办法,他也无法扭转这样一块朽木。

想必这也是他尤其喜爱宋涔的原因,观别家子女,大多是要比自家好的。

宋涔幸灾乐祸地朝高炜做个鬼脸,任由他一人面对高良的疾风骤雨,自己则绕过前厅转而往后院方向去。

适才回府署的路上,宋涔特意绕去津轩阁买了份高芙最爱的杏仁浆。

自从上次踏雪宴回来之后,不知怎地,一连小半个月之久,高芙都不愿和她说句话。今日她便是特意来向高芙示好的。

如果说宋涔和高炜是一对欢喜冤家,那么她和高芙,则是实打实的闺中密友。二人的相处总是如此,高芙待事惯于瞻前顾后,而宋涔则时常顾头不顾尾,是以每每小姑娘间闹了口角,最后定是宋涔最先服软。这样看起来,这两人待在一起,也算是互为补充、取长剂短。

“伯母,今日有午膳可蹭吗?”经过庖厨时,宋涔调皮地往里探出半个身子。

庖厨内的妇人看见宋涔,脸上立时笑开了花,手中忙碌的动作还未停,嘴上已热情地招呼道:“有有有——,想吃什么伯母这儿都有!”

“阿芙在屋里呢,你去寻她说会儿话,摆膳时我让子如去叫你们。”

“欸,好!”宋涔在门外大声回应。

在高家,不仅高良喜欢宋涔,他的夫人魏氏更是总爱念叨起她。宋涔和高芙从小玩儿到大,和高炜则是从小闹到大。宋涔性子直率天真,总是很讨人喜欢,在他们眼里,宋涔就像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另一个孩子,怎能不时常挂念。

惊蛰刚过,扶青院的胡杨树就迫不及待地抽了芽,宋涔绕过一座假山石走进高芙的寝屋。

榻上之人闻声抬头:“你怎么来了?”虽然是疑问的语气,但是高芙面上的表情却没有一丝诧异。

宋涔殷勤地将食盒举到她眼前:“给你带了津轩阁的杏仁浆,还热着呢!”

“我现下不爱吃杏仁浆了,你拿走吧。”

“小五,帮你家姑娘摆好。”宋涔厚着脸皮,对高芙语气里故作的冷淡恍若未闻。她是最了解高芙的,刀子嘴豆腐心,面冷心热,实际比谁都要好哄。

小五颔首,乖乖接过食盏,惹得高芙立马瞪过去:“你到底听谁的?”被她这么一说,小五的脸霎时红了,讪讪低下头。宋涔被这情景逗笑了,走过去拍拍她肩膀安抚道:“小五别理她,去吧。”

小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