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签就签!(2 / 2)

重新开个不错的铺子了吧?

最近孙爱丽正在为铺子的事情发愁。

在县城的老街上,孙爱丽原本开着一家小小的馄饨铺子。这么多年了,生意还算不错,林闪闪和姐姐林晓琪也是从小吃着馄饨长大的。

没过多久,老街也因为旧城改造被拆了。

这馄饨店的铺面房子不是孙爱丽自己的,只是问一个老朋友租的,除了租金补贴,当然也没有拆迁费。

她想趁着自己才五十,找个新地方再把铺子重新开起来。但县城都扩建了,中心地段的房租也比以前贵了很多,偏远的地方,又怕人气不够。

租金加上装修,算来算去,这一大笔钱,还是有点犹豫。

林一牧的工资不多,这些年开店的大半积蓄,都给大女儿留学花掉了。为了经常回乡下去看爸妈,林一牧买了个小车,开销又增加了。

孙爱丽还想着存点钱,以后还要给她们置办嫁妆,说不定,这大女儿随时就回国来结婚了。

孙爱丽嘴里不说,林闪闪怎么会不知道自己妈妈的心意。

开了这么多年的铺子,说拆就拆了。

上次她回家的时候,发现孙爱丽好像变了,不像开铺子时候那么精气神十足,讲话声音朗朗,总是念叨着要出去找个打杂的工作。

她听了,心里说不出的难过。

老妈总是为我和姐姐付出,却从不考虑自己。可姐姐偏偏还惹她生气,电话也不打来一个……

“考虑得怎么样?”

成翊洲的话唤回了林闪闪。

她看着眼前的人,微微愣了愣。

足足一百万啊!

又不用领证,又不是婚姻契约,只是假装被追求一下而已,三个月的时间,一晃眼的功夫,很快就过去了。

更何况,这甲方长得也算够养眼的了,至少不会反感吧。

拉个手,就当是客户见面握握手。

搭个肩膀也不会少块肉!

为了老妈的铺子,冲了!!!

“签就签!”

林闪闪拿起桌上的笔,干净利落地在两份协议上签好了字。

“总裁,我想问一下,”她想到鲍伊娜的嘴脸,“能不能让我回启胜?”

成翊洲摇头,“三个月内,你必须呆在成东。”

“那三个月后,我必须回去。”

“当然。”成翊洲呵呵了,“三个月到期,你不走,我也会赶你走。”

好!你说的!

就三个月而已,为了老妈的店,我忍了!

收好了合约,林闪闪认真脸:“总裁,那现在我该做些什么?”

成翊洲倒是想笑了。

这人还挺讲合约精神。

“你先回去吧。对了,加个微信,有事我会通知你。”

加好微信,林闪闪站起来,正要离开,脚步又停了停,疑惑地问道:

“总裁,我有一点不太明白——这样的事,你找谁都行,干嘛找我?我又不认识你。”

成翊洲瞥了她一眼,并不解释,淡淡地问道:“怎么,你想毁约?”

“当然不是。只是有些好奇。”

“好奇没什么好处。你只要按照合约上的做就行了。”

林闪闪点点头,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总裁,那鲍部长那里,我可以隐晦地暗示她吗?”她想到要镇镇鲍伊娜,吓唬吓唬她,免得以后的日子还要做妖。

成翊洲的脸黑了黑。

“难道你从没被人追求过吗?你会大肆宣扬——有人追我啦。像这样?”

林闪闪的脸瞬间红了红,不甘示弱地反问道:“那你呢?你追过女孩子吗?你知道怎么追吗?”

成翊洲猝不及防,呆了呆,冷冷道:

“这有什么,我见的多了。”

就知道!

连恋爱都没谈过的人,还会追求人?也不知道哪根脑筋出岔子了,还要写份合约来假扮追求者。

真是好笑!

只可惜保密条款写了,不能告诉任何人,要不然,这么好笑的事,非得让佳妮一起笑才行。

林闪闪笑得很解气,连带着清澈的杏眼都弯了起来。

成翊洲看着她的笑容,眼底微微一震。

“好啊,那我等着你来追。记住,合约精神第一条,不能假戏真做。”她留了一句话,转头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