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杨戬(二)(1 / 2)

但是,天狗说的对,宋的确不如唐,哪怕是一向祥和温暖的凤翔府,治安也比唐时差了许多。第二天,天狗把赌坊和了物园都搞定了,原来在我离开后没多久,食月也就是哥舒岚,就带着哥舒明朗和温恬儿回到了哥舒部落,哥舒明朗还做了哥舒部落的新族长,这小家伙真是到哪都是鹤立鸡群,出类拔萃啊!

其实赌坊和了物园,我和天狗的手法还算礼貌的,天狗凭着灵敏的耳力,激那老板赌了个大的,把赌坊输给了我们。当然,老板是想赖账的,但天狗的拳头可是很管用的。而了物园就更文明了,没想到自哥舒明朗后,再无人住得起这样的豪宅,这房子就成了无主之物,后来就充公了,官府想把这房子重新出售,可惜没人买得起,进去住个把月的倒是常有。于是,这房子在天狗掏出大把的银票后,就暂时记在了‘容成纯’的名下。我长了个心眼,入住当天,就让木匠找了最好的木头刻了一块门匾。上书‘容成府’,并加盖了‘容成纯’的印章,并在府中花园立了一块比人还高还大的石碑,上面的内容与匾额上一致。以后,这里就是我真正的私宅,不管过了多久,只要我拿出这方印和房契,这里正住的人就得滚蛋。

“主人,最新消息,沉香到峨嵋山拜师了,杨戬跟猴子大战三百回合。最后沉香拜师成功。”

“嗯。沉香学艺这段日子不用向我禀报了,只让你手下的兄弟密切关注杨戬动向就可以了。什么时候沉香开始寻找开天神斧了,再来跟我禀告。”

“是。”

我跟赌坊原老板达成了一个契约,只要他老老实实为我打工,赌坊的收益我六他四,并且我只在凤翔府呆五年,五年后这赌坊还是他自己的。本来就是他输给天狗的,这样一说开,他自然乐意,很爽快地答应了。我日常的生活起居,又恢复成了七百多年前在铚县开赌坊的样子,只是没了食月,真寂寞啊!!!难道让我也学学那些贵公子?没事逛逛妓院,喝喝茶,听听曲,跳跳舞?不行不行,我一女孩子,上去还不得把狼招来,就算换成男装去,也照样招惹是非,虽然我不怕是非,但我还想安安静静地在凡间过我的小日子呢。至少要混到《宝莲灯》大结局啊!老子还要安安静静抱养美男呢。

我本意就只是拿这赌坊当个消遣的营生,所以,不到四年,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我便辞别赌坊老板,一路游山玩水,朝着昆仑山附近游荡,游遍名山大川,吃遍人间美食。

“主人,沉香撺掇着牛魔王和孙悟空闹上了天庭,在观音的打赌起哄中,最终决定,沉香带着小狐狸和他的未婚妻丁香去昆仑山找开天神斧去了。期限,三个月。”

“这是最新消息?”

“是。”

“马车到昆仑山脚下的镇子,还有多久的路程?”

“如果还是照着游玩的速度,走走停停,估计半年也到达不了昆仑山。主人,干嘛不用飞的?”

“沉香斧劈亲舅,那是两三个月后的事,现在飞过去干什么?”

“斧斧斧劈亲舅?就他那三脚猫的功夫,就他,他也配?”天狗觉得自己听了一个笑话。这也是它第一次质疑我的‘预测’。

“那如果是舅舅故意放水要作死呢?杨戬一直把沉香看成是他杨戬的血脉,再加上他疼爱杨婵,为了把沉香塑造成迎出新天条的功臣,和替天行道的大英雄,以杨戬那种无私奉献的无畏精神,他只怕是要成全沉香,牺牲他自己呗。”我凉凉地说道。

天狗目瞪口呆,无话可说,根据这几年手下仔子们的奏报,没准还真有这么能作的神仙。这可是号称‘三界第一战神’的杨戬,要是就这么死了,死得也太不值当了。

虽然我嘴上说得轻巧,但这一路上,只要是在马车里,我几乎无时不刻不是在翻看昆仑镜。天下间没人知道开天神斧在哪里,而杨戬却把神斧下落透露给了老四,老四又暗地里说给了沉香。杨戬这水放的太明显了,竟然没人看得出。沉香自出了刘家村这一路走来,杨戬无非想着怎样磨砺他的性子,怎样把他培养成才,他那么疼爱外甥,却被自己的亲外甥劈得粉身碎骨,魂飞魄散,不知道天眼中的瑶姬醒来,看到这幕做何感想?她是怎么教养子女的,一个出了什么事,都只知道往自己身上揽错,揽责任,另一个无论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总是怪自己的哥哥,什么都是哥哥的错,难道身为妹妹,就可以有错不改,反倒把错推给哥哥,只会指责哥哥吗?难道身为哥哥,娇纵妹妹就是对的吗?明明没错,还想着补偿妹妹就没毛病吗?哥哥爱护妹妹是天经地义,妹妹伤害哥哥也是天经地义吗?难道哥哥姐姐,就天生欠弟弟妹妹吗?答案是:不欠。不用补偿,不必让着,更不必惯着,因为宠是情分,不宠也没错。作为弟弟妹妹,不要把哥姐的容忍当作天经地义,大家都是两只胳膊两条腿,弟弟妹妹并没有比哥哥姐姐有什么不同,别拿长辈、长姐、长兄的宠爱当应该,没有这种应该。这就是我不喜欢杨婵和沉香的地方,杨戬又不是他们的父母,他们又不是杨戬生的,却为什么总觉得杨戬不宠他们就是坏人呢?依法执法,有